啊,但愿那另一种觉醒,死亡,
能给我不含记忆的时间。

▎论风格

正如依我所提出的标准而论许多强烈吸引我们的兴趣的艺术作品是不纯的、混杂的一样,我们体验中诸多不能被归类为艺术作品的因素也具有艺术品的一些性质。一旦我们的言论、动作、举止或物品展现出某种与我们在现实世界中最直接、有用、无感觉的表达和存在模式相偏离的因素,那么,我们就把它们看作是拥有一种“风格”,把它们看作既是自主的,又是表征的。

#摘 #反对阐释 #苏珊·桑塔格

▎论风格

每种风格都是对某种东西进行强调的手段。

...

可以看出,风格选择通过将我们的注意力集中于某种东西,也使我们的注意力狭窄化了,不让我们看到别的东西。然而一个艺术作品之比另一个艺术作品更有兴味,并不取决于该作品的风格选择是否让我们注意到了更多的东西,而是取决于这种注意的强度、可信度以及是否机智,不管其焦距如何狭窄。

#摘 #反对阐释 #苏珊·桑塔格

▎论风格

艺术是意志在某物品或某表演中的客观化,是意志的激发或振奋。从艺术家的视角看,艺术是意志力的客观化;从观赏者的视角看,艺术是为意志创造出来的想象性装饰品。

#摘 #反对阐释 #苏珊·桑塔格

▎论风格

风格是艺术作品中的选择原则,是艺术家的意志的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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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最伟大的作品似乎是被分泌出来的,而不是被构造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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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风格”与“风格化”之间所做的区分,或许类似于意志与任性之间的区分。

#摘 #反对阐释 #苏珊·桑塔格

▎论风格

一切艺术作品都基于某种距离,即与被再现的生活现实拉开的一定距离。这个“距离”,从某种程度上说,其实是非人性的或非人的;这是因为,艺术作品为了以艺术的面目出现在我们眼前,必须对起着“密切”作用的情绪干预和情感参与予以限制。正是距离的程度、对距离的利用以及制造距离的惯用手法,才构成艺术作品的风格。归根结底,“风格”是艺术。而艺术不过是不同形式的风格化、非人化的再现。

#摘 #反对阐释 #苏珊·桑塔格

▎论风格

正如威廉·艾尔最近所说,如果《哈姆雷特》是“关于”什么的,那就是关于哈姆雷特及其独特处境的,而不是关于人类状况的。艺术作品是一种展现、记录或者见证,它赋予意识以可感的形式;它的目的是使某物独一无二地呈现。

#摘 #反对阐释 #苏珊·桑塔格

▎论风格

这就是说,世界(一切存在)最终不能被证明有正当的理由。证明某物有正当理由,这是一种心理运作,只有当我们把世界的此一部分与彼一部分联系起来加以考查时——而不是当我们考查一切存在时——这种运作才能进行。

#摘 #反对阐释 #苏珊·桑塔格

▎论风格

黄色物品有“内容”,而且有意对其进行设计以使我们与这种内容发生联系(带着厌恶或者欲望)。它是生活的替代。然而艺术并不激发性欲;或者,即便它激起了性欲,性欲也会在审美体验的范围内被平息下来。所有伟大的艺术都引起沉思,一种动态的沉思。无论读者、听众或观众在多大程度上把艺术作品中的东西暂时等同于真实生活中的东西而激动起来,他最终的反应——只要这种反应是对艺术作品的反应——必定是冷静的、宁静的、沉思的,神闲气定,超乎义愤和赞同之上。

#摘 #反对阐释 #苏珊·桑塔格

▎论风格

艺术作品可以包含一切种类的信息,并以新的(而且有时是大可称道的)态度提供指导。我们或许可以从但丁那儿了解到中世纪的神学和佛罗伦萨的历史;我们或许是从肖邦那儿第一次体验到了激情的忧郁;我们或许是通过戈雅才相信了战争的野蛮性,通过《美国的悲剧》才相信了极刑的非人道。但只要我们把这些作品当作艺术作品来对待,那么它们给予的满足就是另一种类型的满足。它是对人类意识的品性或形式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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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风格

艺术作品,只要是艺术作品,就根本不能提倡什么,不论艺术家个人的意图如何。最伟大的艺术家获得了一种高度的中立性。想一想荷马和莎士比亚吧,一代代的学者和批评家枉费心机地试图从他们的作品中抽取有关人性、道德和社会的独特“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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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记录、咀嚼和转化他的体验。可是,碰巧,在热内的著作中,这一过程本身成了直接的题材;他的著作不仅是艺术作品,而且是关于艺术的作品。

#摘 #反对阐释 #苏珊·桑塔格

▎论风格

我宁可认为,艺术与道德相关。它之所以与道德如此相关,是因为艺术可以带来道德愉悦,但艺术特有的那种道德愉悦并不是赞同或不赞同某些行为的愉悦。艺术中的道德愉悦以及艺术所起的道德功用,在于意识的智性满足。

道德是行为的一种形式,而不是一种特别的包含全部选择的大全。

#摘 #反对阐释 #苏珊·桑塔格

▎论风格

对待风格的那种暧昧态度并非根植于简单的错误——要是这样的话,就可以轻易地将它连根拔起——而是根植于一种激情,即整个文化的激情。这种激情保护和捍卫传统上被设想为存在于艺术的“外部”却又处在被艺术所损害的永恒危险中的那些价值,即真理和道德。说到底,在对待风格的这种暧昧态度的背后,是西方对艺术与道德、美学与伦理之间关系的历史性的混淆。

#摘 #反对阐释 #苏珊·桑塔格

▎论风格

不过,一旦艺术作品作为声明的隐喻失去影响力,对“风格”的那种暧昧态度就会瓦解;这是因为,这种暧昧态度反映了声明与表达声明的方式之间的一种假定的紧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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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风格

被作为艺术作品来看待的艺术作品是一种体验,不是一个声明或对某个问题的一个回答。艺术并不仅仅关于某物;它自身就是某物。一件艺术作品就是世界中的一个物,而不只是关于世界的一个文本或评论。

艺术作品(不包括音乐这个重要的例外)指涉真实的世界——指涉我们的知识、我们的体验、我们的价值。它们提供信息和评价。然而它们独特的特征在于,它们并不导致概念知识(而这是话语性或科学性知识的不同特征——例如哲学、社会学、心理学和历史学),而是引起某种类似兴奋的情感,某种类似在入迷或着迷状态下情感投入和进行判断的现象的东西。这就是说,我们通过艺术获得的知识是对某物的感知过程的形式或风格的一种体验,而不是关于某物(如某个事实或某种道德判断)的知识。

#摘 #反对阐释 #苏珊·桑塔格

▎论风格

艺术是引诱,而不是强奸。艺术作品提供了一类被加以构思设计以显示不可抗拒之魅力的体验。但艺术若没有体验主体的合谋,则无法实施其引诱。

#摘 #反对阐释 #苏珊·桑塔格

▎论风格

对“风格”的反感,常常是对某种既定风格的反感。不存在一种没有风格的艺术作品,只有属于不同的、或复杂或简单的风格传统和惯例的艺术作品。

#摘 #反对阐释 #苏珊·桑塔格

▎论风格

即便有人把风格定义为我们的外表风度,这也决不必然地在一个人所表现出来的风格与他的“真实”存在之间产生对立。实际上,这种分裂是极为罕见的。在几乎任何一种情形中,我们的外表的风度就是我们的本质的风度。面具就是脸。

#摘 #反对阐释 #苏珊·桑塔格

▎论风格

惠特曼在《草叶集》一八五五年版的序言中,表达了对“风格”的否定态度,认为自十八世纪末以来的大多数艺术中,风格是引入一套新的文体词汇的一个标准伎俩。“最伟大的诗人具有一种不那么明显的风格,他更是他本人的一个自由的传达渠道。”这位伟大的、趣味高雅的诗人争辩道,“他对自己的艺术说,我可不想没事找事,我可不想在我的写作中把典雅、效果或原创性像帷幕一样挡在我与其他事物之间。我不想让任何东西挡在这之间,更别提那些最华丽的帷幕了。我只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来表述它。”

#摘 #反对阐释 #苏珊·桑塔格

▎反对阐释

为取代艺术阐释学,我们需要一门艺术色情学。

#摘 #反对阐释 #苏珊·桑塔格

▎反对阐释

如今,透明是艺术——也是批评——中最高、最具解放性的价值。透明是指体验事物自身的那种明晰,或体验事物之本来面目的那种明晰。

#摘 #反对阐释 #苏珊·桑塔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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